为根治道路拥堵,保障交通安全,今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哈尔滨市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规划、运输、人、车、环境等多方面进行了重新规范,以畅通道路,更确保城市交通安全。
意见规定,哈尔滨市合理调整城乡交通布局,结合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土地开发规模,二环路以内原则上不再建设物流集散地、商服中心等大型交通吸引源和发生源;有计划地将既有大型物流集散地、工业企业迁至四环路以外,缓解交通供需矛盾,减少交通冲突。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意见规定,对审批建设的项目,要规划与建筑规模及交通需求相匹配的停车场及停车设施,保证交通吸引能力与周边区域交通情况相匹配。对城市建设项目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要进行全面的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对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或制约交通发展的应不予审批或整改完毕后再行审批。
为了严格长途客运和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哈尔滨市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逐步推行包车业务网上申请和办理制度,严格执行旅游包车“一趟一批”的制度规定,严禁发放空白旅游包车牌证;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的旅游包车,必须配备两名包车驾驶人。
哈尔滨市还将加强驾驶人培训机构监管。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市公安局每3个月向社会公开驾驶人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考试合格率以及毕业学员的交通违法率和肇事率等,并作为其资质审核的重要参考。
哈尔滨市近期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惩戒制度,对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1年内发生2起及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区、县(市)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1年内发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发生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