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深圳在内,北京、上海、成都、黄石、淮安等6个城市日前被国家住建部明确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住建部要求,6个试点城市要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
含深圳在内,北京、上海、成都、黄石、淮安等6个城市日前被国家住建部明确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住建部要求,6个试点城市要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截至昨日,深晚记者从市住建局及住房研究会打听到的仍是“希望有所创新”,“暂无具体方案”。
或将参考淮安和上海模式
刚刚进入4月份,距离深圳版国五条出台一周年之际,被列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再次引发深圳房地产市场“震动”。所谓共有产权房,即政府和市民双方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而当市民有购买能力后,则可以向政府“赎回”另一部分产权,变“共有产权”为“自有产权”。
据深晚记者了解,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2013年共筹集约3万套房源。
共有产权房将在深圳怎样“落地”?由于刚过去的3天正值清明小长假,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接听深晚记者电话时表示“还没有具体方案”。深圳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平昨天接受深晚记者采访时解释说,由于深圳刚刚被列为试点城市,具体方案还不可能出来,现在的想法,“肯定希望在制度上有所创新”,“可能会参考淮安、上海模式,然后在供应品种上争取有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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