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卫生局(资料图)
记者从烟台市卫生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切入点,要求试点医院常用药品和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销售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0%,非试点的三级和二级公立医院分别不低于50%和70%。
2014年烟台市继续实施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改进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方式,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率。重点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75%。强化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提高患者管理率和疾病控制率。规范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烟台市还将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6月底前将完成市、县、乡263条网络线路铺设任务。9月底前建成卫生信息标准规范体系和卫生信息安全体系。10月底前搭建完成全市区域卫生信息云平台。市、县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将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做好数据接口改造,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上传。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云端部署,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业务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与此同时,避免重复建设,适时启动居民健康卡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