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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法院:解千家心结 守万家灯火

时间:2025-12-15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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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无小事,每一起都连着民心、系着亲情。”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始终将“如我在诉”理念落到实处,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用温情修复家庭关系。

2025年以来,三水法院进一步发挥家事审判职能,家事案件调解率达38.2%,努力让司法温情浸润每一个家庭的烟火日常,筑牢幸福家庭的法治底色。

一封书信叩心门法官巧解抚养困局

“法官阿姨,我想跟妈妈一起生活。”在大塘法庭的家事调解室里,10岁的小俊终于鼓起勇气,向麦景桃法官吐露了心声。这个看似简单的抚养权变更案件,背后却隐藏着孩子深深的伤痛。

2022年8月,冯女士与李先生协议离婚,约定大儿子小成随母亲生活,小儿子小俊随父亲生活。然而,李先生频繁带小俊见新女友,导致孩子产生严重心理负担,不仅不愿与女同学接触,甚至开始抗拒上学。

2024年7月,忧心忡忡的冯女士向三水法院申请变更小俊的抚养权。案件由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大塘法庭庭长麦景桃承办。第一次见面时,小俊始终低着头,无论麦景桃如何温柔引导,都不肯开口。深知“强问只会推远孩子”,麦景桃写下了《法官阿姨的一封信》:“小俊,阿姨知道你最近心里藏了好多事,可能不敢说,也不想说。但阿姨想告诉你,你可以信任我……希望你能变回爱笑的孩子。”

几天后,麦景桃收到一条陌生消息:“阿姨好。”虽然只有三个字,却是一个孩子小心翼翼递出的信任。从此,小俊开始通过短信与法官交流,逐渐敞开心扉。

庭审中,麦景桃敏锐发现双方矛盾的深层次症结:冯女士因不满李先生对小俊的照顾,拒绝其探视大儿子小成;而李先生因无法探视小成,更加紧抓小俊的抚养权不放。这让两个孩子都成为父母矛盾的牺牲品。

庭审次日,麦景桃约见双方。在调解室里,她展示小俊的心声信件,一针见血地指出:“让孩子成为你们之间最后的纽带,而不是争夺的筹码。”她耐心劝导冯女士:“小成正处于青春期,父亲的陪伴不可或缺。”又温和地对李先生说:“让孩子接受新的家庭成员需要时间和方法,操之过急反而会伤害孩子。”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俊的抚养权变更给冯女士,李先生每周可在固定时间探视两个儿子。

今年以来,三水法院大塘法庭用书信搭建起亲情沟通的桥梁,针对涉离婚、变更抚养权等家事纠纷案件,向孩子及孩子父母分别发出《法官阿姨写给小朋友的信》《写给爸爸妈妈的公开信》等30余封,以暖心的文字对孩子寄予关怀,对父母给予引导,助力修复家庭情感联结。

七秩寻根圆夙愿法官智断祖屋权属

“七十多年了,外公,我找到我们的根了!”2024年10月,邵姨站在西南街道的老巷里,泪水模糊了眼前这座岭南老屋的模样。这个感人时刻的背后,是黄旭法官历时数月的不懈努力。

1953年,邵姨外祖父离世前,将三水老城区的三套房子留给家人。历经亲属放弃继承、公证确认等程序,房屋契纸最终交到了邵姨手中。六十年前移居香港的她,早已记不清房屋的确切位置,更棘手的是,契纸上的登记名“陈某棠”与她外祖父的姓名不符。尽管多次往返奔波,继承手续始终无法办理。

2024年8月,邵姨向三水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祖屋所有权。案件分到西南法庭庭长黄旭手中,他意识到,这不仅是一起产权确认案,更是一个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寻根故事。

面对房屋登记名与继承人姓名不符、部分契纸缺少登记日期、房屋具体位置不明等重重困难,黄旭带着法官助理第一时间赶赴三水区自然资源局。可惜,翻查出的契证底单同样缺失关键身份信息,调查陷入僵局。

黄旭并未气馁,迅速调整调查方向:一方面联系邵姨外祖父原居住地的广州市荔湾区某派出所,申请调取上世纪50年代的户籍档案;另一方面向三水区公安局发函,协查1940年前出生、户籍在三水、名为“陈某棠”的人员信息。

经三水区公安局查询,并无名为“陈某棠”的登记信息。就在调查陷入困境时,广州荔湾的派出所传来了转机——1951年至1954年的户籍资料清晰记载,邵姨外祖父的姓名就是“陈某”。

姓名之谜终于揭开。原来,邵姨外祖父本名“陈某”,曾使用“陈某棠”“陈某堂”作为别名。调查还发现一个重要线索:他在广州有一位养女罗阿婆。黄旭几经周折找到罗阿婆,她不仅证实了房屋确系养父早年购置,还表示自愿放弃继承权。

随后,黄旭再次致函三水区自然资源局,并得到明确答复:邵姨持有契纸对应的房屋均建于1953年之前,从未改建或转让,符合历史房屋确权的认定条件,可确认由继承人邵姨继承。

而经查实,邵姨外祖父三套房屋中一套已无建筑物,鉴于契纸上的旧地址早已变更,在公安部门协助下,黄旭对照契证信息逐一核对,带着邵姨到老街旧巷询问每一位老街坊。功夫不负有心人,祖屋现在的位置终于确定,承载着家族记忆的老宅重现眼前。所有障碍逐一扫清,黄旭依法作出判决,认定邵姨对其外祖父留下的两套房屋享有继承权。

“黄法官,谢谢你们,帮我守住了外祖父的念想,守住了家族的根!”事后,邵姨特意给黄旭送来一封手写信,字里行间满载对法院的感激之情。

司法智慧破僵局法官妙解抚养纠纷

“妈妈!”三水法院调解室里,10岁的小东扑进陈女士的怀里。这一声呼唤,为一场持续半年的抚养费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2024年8月,小东的爷爷蔡伯因儿子下落不明,独自扛起照顾孙子的重担。后因年迈无力继续抚养,起诉了前儿媳陈女士,要求她支付两年来的抚养费2万余元。由于陈女士未提交答辩状和证据,也未出庭应诉,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了蔡伯的诉讼请求。

案件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扣划了陈女士8000多元存款。没多久,陈女士现身,并拿出了其他地市法院出具的调解协议,称其在2021年与前夫离婚时,已明确约定由前夫独自承担抚养费,要求撤销原判决,对案件进行再审。

一边是爷爷“扛不动抚养重担”的诉求,一边是前儿媳“有离婚约定”的主张。执行法官陈逸枫和再审审查法官幸华林在研判案件后一致认为:无论案件最终如何判决,都不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更不能让孩子在亲情夹缝中受委屈。于是,他们决定先组织各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

调解当天,在两位法官的劝说下,大人们逐渐放下对立情绪。蔡伯缓缓道出苦衷:“我年纪大了,每月只有退休金,要负担小东的各项开支,实在力不从心。”看着儿子怯生生的模样,陈女士轻声说道:“我有工作能力,可以抚养小东。如果孩子愿意,可以和我一起生活。”孩子的外公外婆也表态:“我们都能帮着带,绝不会让孩子受委屈。”

考虑到蔡伯内心的担忧,幸华林法官耐心开导:“您年纪大了,照顾这个年龄段的孩子难免力不从心。如果孩子愿意跟母亲生活,您也不必担心。您永远是小东的爷爷,想孙子了,随时都可以去探望。”陈女士听后连连点头。

见大人们的态度逐渐软化,幸华林轻轻抚摸着小东的头,柔声问道:“小东,你愿意跟妈妈一起生活吗?”孩子小声却清晰地回答:“想跟妈妈。”这句话让陈女士瞬间红了眼眶,上前紧紧抱住孩子。陈逸枫法官趁热打铁:“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的陪伴。现在妈妈愿意承担抚养责任,孩子也愿意跟,这是最好的结果。”

最终,双方当场达成协议:小东由陈女士抚养,蔡伯放弃此前主张的抚养费。陈女士郑重承诺,以后会经常带小东看望爷爷,不让祖孙情缘因距离而疏远。执行案件随之和解,再审申请亦被撤回,这起抚养纠纷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圆满结局。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事审判,办的是群众身边的“小事”,守的是社会和谐的“大家”。接下来,三水法院将继续用心用情解家长里短的矛盾,护亲情和睦的根基,传司法为民的温情,破解群众“急难愁盼”,用司法力量护佑万家灯火。(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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