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司法局新兴司法所联合新兴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办公室装修引发的合同纠纷。
金某将其位于某大厦内的办公室租给了徐某,但双方未签订正式租房合同。在金某去北京办事期间,装修公司负责人白某受雇徐某对该办公室进行装修,但在未征得金某和徐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派工人到物业取出钥匙进行施工。金某得知此事后,从北京赶了回来,要求赔偿其损失,双方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徐某向新兴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新兴派出所立即协同新兴司法所联合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工作人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明理释法。工作人员首先向白某阐明,未经受雇方和承租方允许,且双方未正式签订合同就入场施工存在过错,同时在小区物业私拿钥匙装修也是属于侵权行为。随后,向金某表明,按照其咨询的装修材料费、人工费以及装修公司合理利润,4万元的赔偿金额过高,若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应当不超过4000元。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多次沟通、论证协商,最终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即白某与徐某向金某支付赔偿金额3500元,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下一步,延吉市司法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延吉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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