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以人民满意度为导向,聚焦各类矛盾纠纷,坚持精准把好先行调解治理脉络,推进”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将工作中心由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及时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近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协同司法局,调解了一起因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退还订金纠纷,双方当事人从“剑拔弩张来”到“心平气和归”,被告现场退还订金,原告当场申请撤诉,矛盾得到实质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5年2月,程某与刘某商定,刘某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以1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程某。程某向刘某支付1万元作为订金,在双方商讨房屋过户事宜时,发现房屋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导致无法更名过户。程某要求刘某返还订金,但刘某只同意归还5000元,剩余5000元明确表明不予返还,双方商议未果,程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案件受理后,经承办法官审查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标的较小,适合进行调解,于是将案件委派至司法局启动审前调解程序,联合司法局将双方约至调解室内进行调解。
“我就跟你说法官,我不可能给他订金,合同都签好了,你说不买就不买,我能退你一半就够意思了,我不可能给他这个钱。”
“你的房子没有房照,我过不了户,我买它做什么,我也不调解了,等法官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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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各执己见的场面,司法局调解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买卖不成仁义在”的传统文化理念,分享化解买卖合同纠纷的经验,拉近双方心理距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同时承办法官向双方对比诉讼与调解的成本,巧用“面对面释法说理”调解方式解开双方的心结,并提出适度补偿方案,平衡双方诉求,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履行完毕,本案有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小案不小办,更要用心办。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树牢司法为民理念,做实先行调解不断擦亮“综合治理调解室”名片,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白河林区基层法院落地生根。(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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