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汪清县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组织召开8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着力部署推进各项增收任务。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保持经常性与统计部门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举措,定期下乡调研指导。县政府分管领导全力组织落实惠农补贴发放、产业发展等民生实事。制定出台了《千村产业促增收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通过实施抓产业稳就业等一系列措施,农民收入持续稳定提高。截至2024年底,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850元,同比增长1372元,增速7.8%,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增速1.2和1.5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1位。
提升传统产业 全力提高经营性收入
播种粮食作物85万亩,总产量达5.4亿斤,同比增长1.9%,实现6连增;肉牛饲养量增长1万头,屠宰量增长到3178头,发展总量达14.2万头;发展庭院经济8514亩,落实奖补资金1100余万元,带动人均增收1100元;黑木耳特色优势产业实现提质增效,全年产量2.3万吨,同比增长2%,产值22.6亿元;全县1137户1784名脱贫(监测)人口通过木耳代种代养方式,人均增收487元。桑黄留存175万袋,产值2356万元,人参产量760吨,产值6840万元,水产业总产量1174吨,其中林蛙480吨。
做实就业服务 稳步落实工资性收入
举办“春风行动”等各类招聘会19场、职业技能培训班67期,培训2329人次。其中,考取职业技能证书294人,持证就业220人;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8万人,累计实现劳务收入6.2亿元,同比增长0.6%。选聘续聘乡村公益岗2214人,年人均增收5000元;借助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区位优势,争取国家补助资金,选聘生态护林员和管护员6145名,年人均增收1万元;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就业860人,累计增收360万元;新创建就业帮扶车间3个,累计创建44个,吸纳脱贫劳动力253人就业,年人均增收4000元以上;帮助26名“雨露计划”应届毕业生全部实现稳定就业。
推动政策落实 着力保证转移性收入
全面兑现落实惠农补贴、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等,发放耕地轮作补贴4030.8万元、生产者补贴1.8亿元、地力补贴5499万元;符合条件的7487名脱贫人口享受“一张网”养老金,年人均增加收入9600元;使用项目收益金131.9万元,为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办理“防返贫医疗责任保险”;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加强帮扶项目收益资金管理,最大程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资产管理 不断增加财产性收入
鼓励引导农户自愿开展土地流转增加收入,2024年,全县流转13211户农户土地面积30495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53%,流转价格平均5000元/公顷,最高达到10000元/公顷;继续做好72个村级光伏电站运营维护,实现收益稳定分红;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828家,家庭农场654家。(汪清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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