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司法局联合市房产局、市房地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房调委),成功调解一起涉房屋买卖及信用卡借贷引发金融纠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0万元。
张某某反映,其侄子张某系精神残疾三级的低保户,2024年9月,通过某中介公司,零首付贷款26万元购买某小区房屋,并办理信用卡,社会保障部门基于张某已购房屋,取消其低保待遇。张某某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中介公司返还已付的半年购房贷款及过户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并赔偿张某经济损失,但始终无果,于是通过12345热线反映到市司法局。
接到反映后,市司法局立即联合市房产局、市房调委共同研商该案件,并拟定调解方案。调解中,工作人员邀请中介公司相关人员当面了解情况,并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同时邀请公职律师普及《民法典》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房屋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劝导中介公司应诚信守法经营。通过工作人员情理法并用和耐心调解,最终中介公司同意按原定房价26万元收回张某房屋,全额返还张某已付的半年房款及过户费、水电暖、物业费等费用,并额外补偿张某经济损失15000元。至此,该起金融纠纷圆满解决。
下一步,延吉市司法局将继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行业专业领域人才优势与实践优势,着力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有力保障。(延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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