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法官与被告一同来到行动不便的原告家中,将拖欠近6年的欠款亲手交到其手中。这场特殊的“上门送款”行动,既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暖心举措,也是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生动实践。
2019年5月,被告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张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月利息2分,借款期限1年,李某后因经济困难未能偿还全部借款。在此期间,张某因行动不便、生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无奈将李某诉至法院。被告称偿还的本息已经超过了最初的借款金额,现在确实困难,无力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及双方实际困难后,决定打破常规办案模式,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多次组织“上门调解”、“电话调解”。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原告表示可以让步,只要被告能一次性还款5000元就可以。被告也深刻认识到自身责任,承诺尽快凑齐欠款。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这一幕。
“真没想到法官能把钱送到家里来!”接过欠款的张某激动不已。这场特殊的履行现场,法官不仅完成了欠款交接,还现场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双方理性解决矛盾。近年来,龙井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把便民、利民、惠民贯彻审判执行全过程,不断促进矛盾纠纷“一次性实质解决”,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底色更暖。(龙井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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