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龙城镇明确承担畜禽标识管理工作人员和职责,按要求开展标识管理、使用和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根据“动监e通”平台建立健全畜禽标识登记管理、按需领取、及时注销等工作流程,做到畜禽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龙城镇通过印发明白纸、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畜禽标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提高养殖户对畜禽标识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养殖户遵守相关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指导养殖户正确使用畜禽标识。建立畜禽标识发放制度,实行按需发放,确保标识数量与实际需求相符。规范标识管理,及时在中国兽医网录入耳标发放信息,实现标识信息可追溯。(和龙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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