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了一起因施工合同引发的工程款纠纷,为双方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1年7月延边某防水公司与延吉某公司达成《防水施工协议》,约定由某防水公司为其做屋面防水、地下防水及卫生间防水工程。双方约定各施工部位的计算单价,工程款以实际施工的工程量确定。双方现对工程总价款产生争议。收到该案件后,办案法官组织双方召开了庭前会议,初步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查明基础事实后,发现双方的争议焦点是案涉工程的实际工程量。结合案件特点,法官研判本案中确认实际施工量有两种方案,一种方案是对案涉工程量进行鉴定,但会产生鉴定费用,审理周期长、造成当事人的诉累。另一种方案是组织双方调解。法官决定优先通过调解化解纠纷,若未成功,再行采用鉴定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冲突与诉累,于是组织案件双方一起对施工的地下室进行现场勘察、勘验。
到达现场后,首先实地观测了双方的争议部分及各方主张的具体问题。有了一定了解后,法官结合施工结算单据明细,先组织双方将无争议的屋面隔气层、地下室顶板防水施工面积等部分进行确认,双方统一金额。接下来就争议大的部位的施工面积、总金额进行调解、协商。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对工程产生的6大项目汇总的总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确认为178万余元。通过此次调解,解决了本案的核心问题,确认出总工程款,为计算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数额奠定了基础,双方当事人也对法院的工作表示肯定。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龙井市人民法院一直不断探索调解方法,深入挖掘调解空间,努力将案件化解在庭审前,有效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龙井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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