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汪清县司法局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一起拖欠长达4年之久的货款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2020年,珲春某公司与汪清的孙某达成了供货协议,孙某按照供货协议按时交付了货物,珲春某公司承诺于2020年12月末前支付货款30万元,2021年6月末前将剩余货款全部付清。然而,珲春某公司并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货款,这一欠就是四年。在孙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无奈之下准备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为高效解决纠纷,节约司法资源,在汪清县法院的积极引导下,双方同意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了解双方的诉求和困难。欠款方表示,由于外部环境不好、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金紧张,无法及时支付货款,并非故意拖欠。供货方孙某表示,自己也面临着资金压力,4年的等待已经让他不堪重负。调解人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诉求后,针对双方各自的情况,耐心地进行沟通和协调。一方面,向欠款方阐明了拖欠货款的法律后果和对企业信誉的影响;另一方面,劝说供货方理解欠款方的困境,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分歧逐渐缩小,珲春某公司同意在具体期限内分两期结清货款,孙某也表示,愿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希望双方继续合作,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至此,拖欠长达4年之久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汪清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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