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2日召开的云南法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消息,近年来,云南法院立足云南基本省情,着力构建巩固具有云南特色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加强分类指导,推进以点带面,取得了新成效。
(发布会现场)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鹏楚介绍,云南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大多长期居住生活在一个地方,是一个乡土熟人社会,产生的矛盾纠纷多为传统的民事纠纷。这些纠纷法律关系简单,但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通过司法裁判,可能法律关系明了,但社会关系和问题并不一定能分清,其结果往往是“剪不断、理还乱”。
工作实践中,云南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解决了司法裁判不能将矛盾纠纷所涉关系“一锅烩”的局限。住在“家门口”的调解员或调解组织具有天然的“靠近”优势,群众更愿意、也更方便寻求他们的居中调解、和解,其处理结果更为群众所接受。
(楚雄州姚安县人民法院“梅葛法庭”民歌调解家事纠纷现场)
目前,全省法院共设立调解工作室568个,聘请特邀调解员17709名,法院专职调解员961名。其中,各级法院广泛建设民族调解室、地域文化调解室,引入熟悉民族习惯、风土人情的民族人士作为调解员,配置双语法官192人,聘请双语调解员585人,民族特色解纷的经验做法不断推广。
进一步营造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社会氛围。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中注重结合地方和民族特色,同步建设便民服务设施,让人民群众在法院体会到温馨、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努力营造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的良好氛围。
同时,云南积极探索以立法形式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草案)》已经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公布实施,成为全国首个自治州层面的多元解纷促进条例。
(红河州河口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侨联做好调解培训不断拓展多元解纷路径)
此外,云南还进一步深化涉外涉侨多元化解和国门诉讼服务水平。确定全省12家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法院,切实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沿边地区法院国门诉讼服务站增至14家,覆盖国家一级边境口岸,为中外当事人多元解纷提供服务。(李明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责任编辑: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