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普洱镇沅人民检察院主动对已办结的云南恒通路桥工程责任有限公司在修筑G215恩乐至湾塘段路面项目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案进行了回访座谈,并对云南恒通路桥工程责任有限公司近期发展状况进行了调研,将护航民营企业发展贯穿于办案始终,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今年1月,镇沅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接到投诉,称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G215线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情绪不稳定,有大规模上访可能。情况紧急,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组及时与县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办案。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检察官办案组一方面劝诫农民工要理性维权,另一方面积极帮助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资金。6月,云南恒通路桥公司在镇沅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全部付清了132个农民工工资,至此,一个风险极高的䅁件平稳化解。
11月21日,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县交通局代表以及农民工代表应邀参加了回访座谈会。座谈会上,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农民工生产生活以及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亲切询问,大家畅所欲言,气氛融洽。云南恒通路桥工程责任有限公司委托代表人李晓东说,在当时的案件中,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镇沅县境内施工过程中已大量垫资,县人民检察院帮助协调解决托欠农民工薪资问题实属雪中送炭,让企业的生产经营得到了正常开展。
农民工代表说,县人民检察院的做法即帮助了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也为他们以后打工提供了帮助,因为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还在,他们就有打工的地方。
县交运局代表对检察机关为农民工及云南恒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做工作表示认可,并表示在今后农民工讨薪及民营企业的发展路上尽力相助,让农民工劳有所得。
下一步,县人民检察院将围绕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认真梳理、研究座谈会上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将加大依法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力度,最大限度降低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创新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工作机制,延伸检察职能,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刘珊杉 刘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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