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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带头办案 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落细

时间:2020-10-26来源 : 中国网作者 : 佚名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随着审判长话音落下,镇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云红出庭,依法履职、支持公诉。

被告人杨某某涉嫌受贿一案,近日在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周云红作为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条理清晰、指控有力,法庭辩论系统全面、有理有节,发表公诉意见简洁明确,既有对全案事实证据的法理分析,又有以案释法的法纪教育。被告人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尤其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中,当庭自愿认罪,并对其犯罪事实作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整个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公诉成效。

近年来,镇沅县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尤其是入额院领导亲自带头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制度,前述被告人杨某某涉嫌受贿一案,被告人杨某某曾先后担任景谷糖业企业总公司总经理、镇沅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普洱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犯罪时间跨度长、案情较为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是该院今年以来办理的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案件办理中,检察长周云红亲自担任办案组组长,带头参与办案,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全院司法责任制落实常态化、制度化。

据统计,2019年至今,该院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各类案件共计439件,人均办理案件数达109.8件。所办案件在确保案件质量和法律、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改革成效,司法责任制在每一位员额检察官身上进一步落细、落实。(镇沅县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黄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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