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兜住民生底线,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哈尔滨市香坊区民政局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根据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哈民政函【2020】27号)要求,按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要求,2020年5月29日该局联合财政局出台《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哈香民联发【2020】1号)文件,在该区所有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住民生底线。根据文件临时救助备用金救助标准为救助金额小于1000元以下的因疾病、教育等原因的支出型家庭或个人救助,各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首次拨付不低于 2万元,该局已于2020年6月8日将48万元(每个镇、街道2万元)拨付至镇(街道)账户。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建立,能够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过渡、衔接、补充的制度作用,有效化解人民群众各类重大急难问题,高效快捷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6月5日、6月8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主管局长及低保科长带领低保科工作人员逐个镇(街道)落实小额临时救助权力下放相关工作,现场指导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并传达“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的通知”文件,最后与各街道、乡镇签署临时救助备用金权力下放委托书,对操作流程、镇(街道)权利与义务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李菲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