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城市温度 上海编织一张困境儿童安全保护网
发布时间: 2018-05-31 14:09:06 |来源:中新网 | |责任编辑: 孟君君
资料图 摄
上海市民政局31日发布消息,“上海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操作规程”将于6月1日起实施,该规程由上海市民政局会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制定发布,标志着上海市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相关部门将形成工作合力,为困境儿童织就一张更密更紧的保护网。
所谓的“困境儿童”,指的是三类儿童:第一类是因为家庭贫困而陷入困境的儿童;第二类是因自身残疾而陷入困境的儿童。第三类则是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而陷入困境的儿童,包括被父母遗弃、被监护人放任不管、被不法侵害的儿童。
该规程的保护对象有:此间因监护人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操作规程为: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步。
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情形主要有:1、由于死亡(宣告死亡)、失踪(宣告失踪)、查找不到、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重病、重残等原因,事实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2、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儿童的;3、教唆、利用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4、胁迫、诱骗、利用儿童乞讨;5、其他不履行监护职责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规程以切实举措织就一张保护网。从内容上看,其中,“强制报告制度”指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委会或其他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缺失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意外伤害或其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
另外,“会商启动干预”指出——临时照料期满3个月,无人提出照料困境儿童的,应启动会商程序。此间民政部门牵头,会同公安机关、居(村)委会、学校、儿童亲属以及调查评估报告出具方等进行会商,根据案件侦办查处情况说明、调查评估报告和监护人接受教育辅导等情况,并征求有表达能力的儿童本人意见,形成书面会商结论。涉及刑事案件的,还应当通知办理案件的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派员参加。
上海屡次加强对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上海市政府于2017年5月颁布了《关于加强本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着力完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确保三类困境儿童在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义务教育、司法保护等多方面的权益,其中重点聚焦因监护缺失、监护不当而陷入困境的儿童,并为他们建立起相应的安全保护机制。
在上海市民政局等部门深入基层大量调研的基础上,2018年1月1日起,上海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这是上海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加强困境儿童保障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制度有效弥补了因父母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由祖辈或其他监护人、单位实际照料儿童无基本生活保障的空白。截至今年5月底,上海市有216名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其中111人已通过评估审核。
据悉,此番实施的规程,旨在更有效地指导、规范上海基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工作,编织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上海市困境儿童安全保护网络。 (郑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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