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未成索彩礼 家训巧解怨侣结

发布时间: 2017-04-26 14:17:0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作者:陈立烽 张丽华 李小凤 |责任编辑: 君君

 

婚姻未成索彩礼家训巧解怨侣结

  经过法官做工作,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张丽华 摄

客家祖训家规蕴含丰富的和睦乡里、诚信守法、戒斗息讼的法治文化,传递着人性的真善美,也助力着定纷止争。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6日披露,该院岐岭法庭即运用客家家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巧解一对怨侣结。

徐某建和徐某芬系同乡,经人搭桥牵线认识后不久便谈婚论嫁。随后,徐某建支付给徐某芬红包及彩礼等婚约财物共计5.84万元。2014年5月,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宴,但未经结婚登记。

“闪婚”后,小两口并不像大多数新婚夫妻般甜蜜恩爱,因了解不深,经常拌嘴,从而嫌隙渐生,促使徐某芬在夫家生活不久便离家出走。此后,两人便鲜少联系。今年3月,徐某建及其家人向法院提起婚约财产诉讼。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同属一村,互为乡里,姻缘未成对于双方都是未能预料也不愿导致的结果,认为调解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为了消除隔阂,和睦邻里,法官遂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结婚后,你在我们家住几天就离家出走,这让乡里乡亲怎么想?我怀疑你这是骗婚哩,彩礼钱一定要如数归还。”“明明是你自己脾气不好,还怪我,再说我们确实已按照习俗结了婚,我还因此声誉受损呢,这钱决不退还。”调解当天,现场火药味十足,徐某建和徐某芬均面怀不忿,各执一词;双方家属亦情绪激愤,现场几近失控,协警只能从旁协助控制局面。

看着这现场及分歧较大的双方当事人,承办法官皱紧了眉头。鉴于双方所在地客家文化较浓厚,深受祖训家规熏陶,且两人又同姓,承办法官决定从家训上找突破口。待双方冷静过后,法官放缓语气说道:“客家家训有云:仁恕正直,是居家良法;恭宽容忍,是居乡良法。二人同为徐姓,虽姻缘未成,日后也仍是乡里村邻,低头不见抬头见,双方互相体谅体谅。”

法官继而从法理的角度进行劝说:“我国婚姻法规定当事人若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你们双方虽然办了酒席,却并未领结婚证,所以男方要求返还彩礼钱也符合法律规定,冤家宜解不宜结,各退一步好相见。”

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就讼争诉请平心静气地进行对话。最终,该案以徐某芬返还徐某建4.6万元婚约财产,徐某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陈立烽张丽华李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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