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5日从国家数据局获悉,近日,国家数据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是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意见》从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培育企业数字化竞争力、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开放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等五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其中,在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机制。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完善企业数据权益保护机制。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进行开发利用、流通交易,保护其经营收益等合法权益。健全企业数据收益分配机制。构建公平高效的数据要素价值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在数据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供给、流通、使用中实现数据价值的创造和提升。
在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意见》提出,推进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企业开放数据服务能力。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创新数据运营模式,开发决策参考、市场营销、需求定制、风险管理等数据产品和服务,更好服务各类经营主体。助力中小企业用数创新。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
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保障,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领域实际,高质量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责任编辑:沈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