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超3800万元!环保部首次处罚两家汽车生产企业
发布时间: 2018-01-11 12:54:40 |来源:新华社 | |责任编辑: 沈晔
环境保护部9日公布了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两家企业共罚款超过3800万元。这是环保部首次对汽车生产企业开出罚单。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8台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超过排放标准;生产的318台重型柴油货车的OBD系统功能性检测不合格,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
他说,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环保部责令凯马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以上各项罚没款共计3174万元。
据介绍,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09辆轻型柴油货车排放的碳氢+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排放超标。环保部责令唐骏欧铃公司改正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罚没款共计703.63万元。
田为勇说,案件表明了环保部对违法排污的“零容忍”态度,将对同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强烈震慑作用。同时,也表明一个重要信号,即要对机动车进行严厉管控。
环保部表示,将逐步建立完善机动车环境监管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加快建立完善事前信息公开制度、事中达标监管制度、事后环保召回制度“三位一体”的机动车环境监管体系,将机动车环境管理纳入环境保护监测和监管执法体系。
2017年年底前,全部在用车定期检验机构已完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目前正在加快推进遥感监测网建设和数据联网,通过大数据分析筛选超标车辆,为实现新车生产企业精准化监管奠定基础。
同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生产企业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篡改、屏蔽OBD软件弄虚作假以及未按要求进行环保信息公开等违法行为,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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