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实施淘汰国三柴油车补助 最高可领4万元

发布时间: 2017-08-21 15:56:07 |来源:中新网 | 方堃 |责任编辑: 曹洋

 

浙江杭州实施淘汰国三柴油车补助最高可领4万元

图为:杭州环保和交警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杭州环保局供图

记者18日从浙江省杭州市环境保护局获悉,为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杭州市于18日起对淘汰的国三柴油老旧车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可达4万元(人民币,下同)。

“目前杭州市共有11万余辆国三柴油车,占汽车保有量的4.5%,但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占54%。针对当前污染重点,我们继续推进国三柴油车为主的老旧车淘汰。”浙江省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透露,2017年8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对符合条件的国三柴油老旧车予以淘汰补助。

据了解,此次领取淘汰补助的须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车,车辆登记地以2017年3月31日24时车管登记信息记录为准,此日期后转入上述行政区域的不予补助。

“申领补助只需分车辆报废、车辆注销登记、补贴申请、补助审核、补助发放五个环节。最低可领10500元,最高可领40000元。”浙江省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补助标准将按载客载货、车辆大小及使用年限等标准进行划分。

记者从浙江省杭州市环境保护局获悉,领取补助流程共分为五步:申领人须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送至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报废拆解;由回收企业至相关部门代办《机动车注销证明》;办理完注销后,申领人前往指定地点递交全部申请材料;最后通过审核即可获得相应淘汰补助。

浙江省杭州市环境保护局特别提醒,车龄满9年及以上(且未达逾期未检强制报废期止以及距强制报废期止一年以上)的国三柴油车,在2017年8月18日(含)起至2017年12月31日前予以报废注销的,按“满9年不足10年”标准予以补助;2018年1月1日起,对车龄满9年以上的国三柴油车不再予以补助,属于该情况的车主务必在今年12月31日前办理淘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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