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大众定调后合资样本
发布时间: 2017-06-06 16:05:36 |来源: 北京商报 | |责任编辑: 沈晔
大众与江淮的合资不仅打破了一家外资企业在华只能成立两家乘用车合资公司的限制,而且也为合资后来者提供了参考的范本。6月1日,德国柏林,在中德两国总理的见证下,江淮与大众正式签署合约,双方各占50%股比、研产销一体的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合资公司将专注于在市场进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移动出行服务,并共同建立全新的合资工厂与研发中心。
此前,大众汽车已与一汽、上汽分别成立了合资公司。业界普遍认为,这是一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合作,对汽车行业有广泛的示范效应。按照大众江淮的模式,未来不乏一些自主品牌车企为求生存而选择走合资之路,合资品牌纯电动汽车也将涌现。
根据江淮对外发布的公告,双方将研发、制造新能源汽车,其产品除了之前广泛传播的纯电动汽车之外还新增了增程式乘用车,所生产的产品在销售的时候将挂全新品牌标识,新品牌归合资公司所有。
按照计划,除了之前透露的江淮导入先进的新能源产品及平台之外,大众还将对现有PQ平台进行改造,并在设计开发、试验验证、产品制造、质量控制和供应链开发及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为此,双方将在安徽合肥建立一家涵盖研发中心的全新工厂,之前的通报是全部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辆纯电动乘用车生产能力,全新新能源汽车工厂目标是年产量36万辆产能。
此前,大众汽车启动了布局广泛的电动汽车产品规划,面向中国市场,集团计划于2020年之前为中国消费者提供40万辆新能源汽车,2025年之前提供150万辆新能源汽车。
全国乘用车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此次大众与江淮合资,不仅将是保证大众在华推出走量新能源车的最佳办法,也是大众在华换取碳积分的最快路线。
值得关注的是,江淮大众的这个先例出现,法律条款的变化也随之而来。按照中国现行的汽车产业政策,规定“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
不过,依据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签发的2015年第27号令《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以及去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的规定,其中有关汽车的投资项目核准调整为: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由国务院核准;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这意味着,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汽车(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已经被单独列为一个种类,而不再是隶属于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合资准入大大放宽。对此,崔东树分析认为,大众与江淮成立合资公司很快将拿到生产资质,这无疑为合资公司取得生产资质开了先例。
截至目前,国内已有14家新兴企业取得了生产新能源汽车的资质,而此前戴姆勒和比亚迪成立的腾势电动车、远东与帝特律成立的纯电动车项目,以及戴姆勒战略投资北汽新能源等项目也将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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